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上海恒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质押股数为924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7.9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05%。
本次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子公司恒宝园食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质押权人与融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恒宝股份业务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601727,股吧)与北京意博广告有限公司共同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公司制企业。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姚勇波。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原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提供网络与通讯产品的批发。
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电子技术、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
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建材等。
2015年1-6月,恒宝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5.66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10%。
净利润为3,563.7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9.12%。
其中,光通信、计算机及相关业务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42.2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1.05%。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35.2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1.67%。
2015年半年报显示,恒宝股份毛利率和净利率均为26.43%,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6.21%和0.26%,营业利润为1,655.4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5.26%。
净利润为2,677.6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2.62%。
2015年第三季度,恒宝股份的研发支出为5,013.01万元,同比减少26.04%